2022年5月,蒙陰縣商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涉嫌違法頭緒移送函,某蜂業公司涉嫌虛偽宣揚,執法人員立即對違法頭緒進行剖析立案並打開查詢。
經查,當事人經過店肆直播方法對其出售的產品進行宣揚,該產品作為一種一般食物,並無醫治功用,當事人在直播中宣揚其具有醫治成效的行為涉嫌違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八條第一款“經營者不得對其產品的功用、功用、質量、出售情況、用戶點評、曾獲榮譽等作虛偽或許引人誤解的商業宣揚,詐騙、誤導顧客。”之規則,構成引人誤解的商業宣揚。當事人的行為違背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則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則,歸納考慮當事人違法現實、情節、損害程度等要素,縣商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。
下一步,縣商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,嚴厲打擊誇張產品成效、誤導和詐騙顧客等違法行為,進一步保護公正、有序的商場競爭次序,實在保護顧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,營建傑出的營商環境。
一起,也提示廣闊顧客,在購買產品時,應挑選有正規渠道資質的經營場所,留意區分產品類別,警覺賤價圈套,若不慎買到詐騙誤導顧客的產品或遇其它消費權益受損害事情時,請及時向商場監管部門投訴告發。